一、2024年12月31日(含)前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、老年保障福利养老金人员,自2025年1月1日起,调整城乡居民养老保障待遇标准。
具体标准:不满65周岁人员,每人每月增加37元;年满65周岁及以上人员,每人每月增加42元。
二、自2025年1月1日起,符合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障待遇条件的人员,基础养老金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998元,福利养老金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913元。
三、已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,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,不计入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员家庭收入核定。已领取老年保障福利养老金人员,仍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,暂不计入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员家庭收入核定。